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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2014年上海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原则
(1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(2)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。
(3)坚持岗位需要、按岗聘用原则。
二、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
凡列入学校正式编制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其他人员,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、涉密岗位或学校根据特殊情况需要直接安排外,都实行公开招聘,面向社会,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,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、主讲教师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、中青年学术骨干、高校本、硕、博优秀毕业生以及回国留学人员等。
三、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
(1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(2)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。
(3)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资历。
(4)身体健康,能正常履行职责,适应岗位工作要求。
(5)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。
四、招聘程序
(1)制定招聘计划:学校根据师资队伍规划,结合师资工作的目标,了解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要求,包括学历、经历、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、人数等并考虑学校对各部门的定编数,进一步明确招聘工作的重点拟定招聘计划。
(2)公布招聘公告:学校每年赴东北、西北、华中等地广纳人才,学校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招聘和宣传,通过“中国教育专线”、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网页”、“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”、“21世纪人才网”、“学校网站”等各大网站发布招聘信息,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。
(3)资格审查: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,人事科、招聘部门通过对大量的应聘材料筛选,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、专业背景、学术水平等进行审查,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。
(4)考核:人事处(科)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应聘者进行院校两级试讲和面试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、授课水平和综合素质,院校成立两级面试考核专家组,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,根据招聘岗位,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:3的比例,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组织进行考核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1)招聘部门组织初试,招聘部门专家组负责对初试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,以对其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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